独家:宜华生活以物抵债还欠100多元也被诉 董事长刘仕超知情吗

2020-12-15 12:10

运营商财经网 苏佳/文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宜华生活”)拖欠货款114.36被告上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在庭审中既未答辩也未提交证据。

裁判文书显示,2017年5月25日,原告广西百色丰林人造板有限公司(简称“百色丰林公司”)(卖方)与宜华生活(买方)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宜华生活向百色丰林公司采购中纤板优等;合同有效期自2017年5月25日至2018年5月24日。

合同签订后,双方开始履行合同。2019年6月4日,百色丰林公司(甲方)与宜华生活(乙方)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载明:双方于2017年5月25日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项下,乙方尚欠甲方货款180万元《还款协议》签订后,宜华生活2019年7月22日支付了50万元,于2020年7月14日以物抵债偿还了1299885.64元,剩余114.36元还未支付。

法院认为,百色丰林公司与宜华生活签订的《采购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属合法有效合同,双方均应恪守合同之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百色丰林公司已向宜华生活交付货物,宜华生活出具《还款协议》确认《采购合同》项下债务并承诺支付时间,但逾期未付款,已经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的违约责任,宜华生活应当赔偿货款并支付逾期利息。

最终法院判决宜华生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百色丰林公司支付货款114.3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①以5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从2019年6月4日起计算至2019年7月22日;②以13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9年6月4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此后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2020年7月14日)。

其实,货款没欠多少,主要是利息不少,所以百色丰林公司不依不饶。

不知宜华生活董事长刘仕超是否知情?

资料显示,宜华生活其前身为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第一家上市和年产值超百亿的民营企业,中国第一个以自有品牌出口和销售木制品企业。不过,宜华生活业绩不佳,今年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分别亏损2.68亿元、5.15亿元、6.89亿元。

(责任编辑: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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