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李秀梅/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邮储银行厦门分行一客户银行卡被盗刷得只剩下65元,银行却各种推卸责任,一会儿说责任在罪犯,让罪犯赔偿,一会儿又说客户泄露密码,应由本人负责。

客户银行卡被盗刷光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张女士于2014年8月24日向邮储银行厦门分行申请办理储蓄借记卡。2016年4月18日,张女士银行卡被他人在哈尔滨市延兴路营业所自助银行ATM分4次共取款7800元,产生手续费39元。张女士于2016年4月19日上午11时发现后立即报案,并到银行取出卡里剩余的款项65元。现张女士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邮储银行厦门分行赔偿其损失7800元。
银行说客户泄露密码
邮储银行厦门分行辩称,张女士缺乏证据证明是伪卡交易,现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则应由该犯罪嫌疑人承担赔偿责任。且张女士负有保管密码的义务,由于密码泄露导致的损失应由张女士本人负责。
法院则认为,张女士的银行卡是于2016年4月18日晚上10点左右在哈尔滨市延兴路自助银行ATM机被取款共计7800元,张女士在发现后于2016年4月19日上午11时立即向警方报案并取走剩余款项,从张女士知道其银行卡内存款被他人领取的第一时间内立即报警的行为可以推定张女士对其银行卡内的存款被他人领取是不知情的,故应认定讼争银行卡内存款是被他人使用伪卡取款共计7800元。
邮储银行厦门分行作为经营存、贷业务的专业金融机构,负有保障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现本案他人使用伪卡取走张女士银行卡内存款,故应认定邮储银行厦门分行未尽保护储户存款及交易安全的义务,未能识别银行卡的真伪,其未经存款人同意即支付上述款项,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邮储银行厦门分行内赔偿张女士损失7800元。
不知邮储银行厦门分行行长曾创新是否重视客户的资金安全问题,虽然盗刷事件并没有发生在曾创新任期之内,但也应该引以为戒啊!
(责任编辑:李秀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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