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途家网擅自变更房东房屋门锁密码被告 总经理王枫怎么看?

2020-10-07 09:09

运营商财经网 苏佳/文

途家网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简称“途家网”)受委托运营房屋,最后还赔了几百块钱,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裁判文书显示,2019年6月13日,原告刘钰和被告途家网签订《途掌柜委托服务合同》,约定:刘钰将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巨福园大厦332室房屋委托途家网运营服务。服务期限为2019年6月13日至2020年6月12日。任何一方提前30日通知相对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刘钰按照经营收入的30%,向途家网支付代理服务费,实际由途家网从代收订单收入中直接扣除。

合同期限内,自住清洁费一居室为每次65元。实际由途家网代收订单收入或服务成本押金中直接扣除。本合同签订后,刘钰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向途家网支付服务押金500元。该服务押金在委托服务期限届满,刘钰无任何违约情形且双方无债务纠纷时,途家网全额无息退还给甲方。

刘钰向途家网交付服务押金500元,并交纳899元,托管房屋安装智能门锁。

2019年10月2日,刘钰让其朋友入住托管房屋,途家网在同意刘钰自住的情况下,变更房屋门锁的密码,为此刘钰自行开锁,支付了200元的费用。

此后,途家网将托管房屋调整为长期关闭的房态,刘钰发现后,重新更换门锁,将房屋自行收回,更换门锁支付费用500元。

对于换锁造成的经济损失,刘钰将途家网告上法院,请求赔偿。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认为,双方签署的委托服务合同,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合同合法有效。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途家网在同意刘钰自住的情况下,在自住的期限内擅自变更智能门锁密码,为此刘钰支付了200元的开锁费,应由途家网承担。此后,途家网又将房屋锁定为长期关闭的房态,很明显是违约,其行为也表明不再履行合同义务,刘钰于2019年10月7日自行更换了门锁收回房屋,其行为应视为同意合同的解除。

为此,途家网应当退还刘钰服务押金500元,按照约定刘钰应向途家网支付的65元自住清洁服务费,应当从此款中扣除。

至于刘钰自行更换门锁花费的500元,是其自行对损失的扩大,途家网不负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刘钰、途家网签订的《途掌柜委托服务合同》于2019年10月7日予以解除;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途家网返还刘钰剩余服务押金435元和刘钰开锁损失200元。

途家网总经理王枫对此起案件怎么看?

(责任编辑: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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