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客户诉称买宝能置业天津房子没给办成贷款 张保文怎么看

2020-10-02 09:46

运营商财经网 方悦/文

说好帮忙办理贷款又反悔,说答应办理退房手续也反悔,天津市宝能置业有限公司被业主一下之下告上了法庭。

诉称钱都交了却没给帮助办理贷款

据裁判文书显示,王某某与天津市宝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能置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18年9月20日、10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王某某称,2017年3月得知高策力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下称高策公司),正在代宝能置业进行交付50000元团购费用,可减免房款总价的8%的商业宣传。宝能置业承诺该房产可以办理银行贷款,并允诺负责协调贷款银行并帮助办理购房贷款手续。

2017年3月22日,王某某向高策公司支付50000元团购费用,并于4月28日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购房首付款740510元,同时交纳了不动产登记费550元、维修基金4550元、一手房契税42014.57元、搭建费100元,共计787724.57元。

但宝能置业违反承诺至今未能帮助办理贷款,使已建成的房屋不能办理入住手续,曾答应办理退房手续,又再次违约不给办理。

据此,王某某上诉法院要求依法解除签订的商品房麦苗合同;返还购房首付款740510元;赔偿团购费50000元、税费不动产登记费550元、维修基金4550元、一手房契税42014.57元、搭建费100元,共计97214.57元;支付违约金及利息损失36441元。

辩称根本没答应帮忙贷款办理退房

对此,宝能置业辩称,双方签订的的合同补充协议已明确,王某某选择贷款付款需自行办理银行贷款,且其从未做出可以为王某某办理退房手续的承诺。

宝能置业进一步表明,双方所签订的买卖合同中购房款并不包含50000元团购费,并非高策公司代为收取。王某某不能入住房屋,是因为未支付全部购房款,按照约定顺延交付日期。

经法院查明,王某某主张已经竭尽所能凑齐支付了购房首付款,至今未入住涉案房屋,亦无能力支付剩余购房款情况属实。

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合同》;宝能置业一次性返还购房款740510元、搭建费100元。

运营商财经网了解到,天津市宝能置业有限公司是宝能地产旗下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兼最终受益人是张保文,还担任宝能集团高级副总裁、宝能地产董事长。

(责任编辑:方悦)

运营商财经网(官方微信公众号yyscjrd)—— 主流财经媒体,一家全面覆盖科技、金融、证券、汽车、房产、食品、医药、日化、酒业及其他各种消费品报道的原创资讯网站。

分享至:
文章关键词: 宝能置业

关于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