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德邦把茅台酒转包给安能聚创却车祸着火 董事长秦兴华知道吗

2020-09-29 08:24

运营商财经网 苏佳/文

近日,运营商财经网独家获悉一份裁判文书,上海安能聚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安能聚创”)分支机构凯里分公司在运输货物途中车辆起火致使货物被烧毁,因赔偿事宜被告上法院。

运输途中车辆起火货物被烧毁

裁判文书显示,2017年11月11日姚玮斌将5件茅台酒委托原告贵州邦德物流有限公司(简称“邦德物流公司”)运送到杭州市富阳区。

邦德物流公司收到姚玮斌托运的5件茅台酒后,又将5件茅台酒中转分拔到安能聚创凯里分公司进行运输。邦德物流填写运输单据后,向安能聚创凯里分公司支付了250元运费。

安能聚创凯里分公司遂安排由车牌为浙H×××××号车辆运输。2017年11月12日5时17分,该车在运输途中发生火灾,导致涉案茅台酒部分被烧毁。

事后,姚玮斌向邦德物流主张赔偿向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于2019年9月27日作出(2018)黔2601民初51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贵州邦德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姚玮斌经济损失45900元以及赔偿原告姚玮斌托运费250元,共计46150元。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为476元,由被告贵州邦德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判决书送达后,邦德物流不服判决结果向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驳回。后2020年4月2日,邦德物流公司又提起诉讼。

安能聚创凯里分公司违约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邦德物流在收到姚玮斌的货物后,又转交给安能聚创托运5件茅台酒,并填写运输单据支付运输费用,应视为邦德物流与安能聚创凯里分公司成立了运输合同关系。双方行为未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安能聚创凯里分公司作为承运人,其负有对运输物品妥善保管安全送至目的地的义务。因安能聚创凯里分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造成车辆发生起火,致使邦德物流公司托运的5件茅台酒部分毁损,侵害了邦德公司的财产权益。

烧涉案毁的茅台酒损失的价值为每件9180元,安能聚创凯里分公司应赔偿邦德物流27540元(9180元×3),另外两件未被烧毁的由邦德物流保管。

因安能聚创凯里分公司未尽到妥善保管货物义务,致使货物毁损,属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应返还托运费250元。

安能聚创凯里分公司是安能聚创成立的分支机构,因此,应由安能聚创凯里分公司用其财产承担后,不足部分由安能聚创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安能聚创凯里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邦德物流公司经济损失27540元和托运费250元,共计27790元;安能聚创凯里分公司不足以承担的部分由安能聚创公司承担支付责任。

分公司出现的重大过失,安能聚创同样得承担责任,董事长秦兴华知道这起案件吗?

(责任编辑: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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