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八卦叨/文一份保利地产的裁判文书显示,因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被业主告上法庭。诉称定金已交却不签署合同据裁判文书显示,原告翟某与被告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地产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签订《保利江岸花园认购书》,购买广州市保利江岸花园项目负二层325号车位,并于当日支付定金10000元。2017年12月2日却被告知无法将上述车位出售给翟某,也无法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多次协商无果后,保利地产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和2018年4月10日向翟某发送信息要求办理定金退还事宜,不承担违约责任。据此,翟某要求保利地产公司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辩称一户只能买一个车位对此,保利地产公司标称,翟某已经在小区内购买了一套住房和一个车位,按照2008年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规定,房屋购买人每购买一套房子只能相应购买房子所在小区一个车位,也就是一户一车位政策。由于双方于2017年11月25日签订的《认购书》违反了政府强制性规定,因此是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车位的购买合同没有成立,同意将定金10000元返还,但不同意双倍返还。经法院查明,《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于2008年3月20日发布实施,有效期为5年,翟某购买车位时该管理规定已经失效。最终,法院判决保利地产公司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运营商财经网了解到,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是现在的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宋广菊,总经理是刘平。
(责任编辑:方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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