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客户去世家属状告国寿拒赔 内蒙分公司负责人吴徐平生气吗

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李秀梅/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中国人寿赤峰分公司一客户投保后从家中的炕上掉到地上不幸去世,其儿子申请理赔却被拒绝了,保险公司说客户截瘫多年未如实告知。

客户从炕上摔下去世,家属理赔被拒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2017年4月10日,李先生之母杨女士在中国人寿赤峰分公司投保了5保险,保险合同约定:如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则保险公司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42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8000元,杨女士按合同约定交付了保费。2018年4月2日12时20分,杨女士从家中的炕上掉在地上死亡。事故发生后,李先生向保险公司报案,但保险公司并未派员进行调查。2018年7月2日中国人寿赤峰分公司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双方多次协商理赔未果,李先生诉至法院,诉请判决中国人寿赤峰分公司给付保险赔偿金250000元。

国寿称客户截瘫多年未告知

国寿赤峰分公司辩称,被保险人杨女士身患截瘫多年,但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履行告知义务,违反了保险合同的约定,我公司无赔偿义务;再者,李先生无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杨女士是意外死亡。

法院认为,杨女士投保时,没有证据显示保险公司就杨女士的身体状况等事项进行了询问,因此被保险人不属于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赤峰市公安局出具的杨女士死亡注销证明注明杨女士的死亡原因为非正常死亡,村委会证明了杨女士从炕上掉在地上死亡,二者形成了一个证据链条,应当认定杨女士是意外死亡,则中国人寿公司赤峰分公司应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意外伤害保险金。杨女士投保了5份意外伤害保险,每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42000元,国寿赤峰分公司应给付保险金210000元。杨女士意外伤害后没有进行治疗,未支付医疗费,故李先生要求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请求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中国人寿赤峰分公司向李先生支付杨女士的意外身故保险金210000元。

杨女士明明是自己给自己投保,难道国寿的业务员连自己的客户是不是截瘫都看不出来吗?还是说业务员明知客户截瘫,为了业绩提成依旧把五份保险卖给客户。

不知中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负责人吴徐平知道业务员这样干会不会生气?以后会加强对业务员的培训监管吗?

(责任编辑:康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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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中国人寿 吴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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