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一汽丰田卡罗拉车主怒诉被坑坏 常务副总经理黄勇慌吗?

2020-09-04 17:42

运营商财经网  秦佰铃/文

近日,运营商财经网独家获悉天津一汽丰田一份法院裁判文书,车主刚买不到3个月的卡罗拉轿车自燃,引还引燃周围车辆,甚至把电缆都烧了,车主急坏了。

 

新车购买不到三个月自燃  甚至烧坏电缆坑坏车主

法律文书显示,2019年5月,徐某在天津一汽丰田经销商淮安众合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公司)购买了一辆丰田卡罗拉智慧版轿车,购买后两个月后,车辆发生自燃,并对周围财产造成损失。

2019年8月26日,淮安市公安消防支队清河区大队对该事故作出了《火灾事故认定书》,对起火原因认定如下:起火部位为丰田卡罗拉轿车智慧版后排座靠近右侧区域,排除雷击起火,排除外来火源,不排除汽车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徐某表示,因车辆质量问题自燃并造成严重损失,生产厂家天津一汽丰田要承担赔偿责任。

天津一汽丰田称车有合格证还上牌了 否认有质量问题

抗辩中天津一汽丰田辩称,涉案汽车有合格证并已经上牌,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并指出《火灾事故认定书》没有认定涉案汽车存在质量问题,不能作为主张涉案汽车存在质量问题的有效证据,天津一汽丰田提交的调查报告及鉴定能证明涉案汽车不存在质量问题。

天津一汽丰田表示,即便要赔偿,徐某的汽车在事故发生时已使用一段时间,车辆价值应予折旧;同时指出没有征收车辆购置税,不应由其补偿;除了汽车本身的损失,其他的损失也不应该由自身承担。

 

法院判定车存在质量缺陷 要求赔偿车主十几万

法院审理查明,徐某的车辆自购买到发生事故仅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车辆尚在整车质保期内,在正常停驶状态下发生燃烧,只要徐某能证明涉案车辆不是因为外来原因导致的燃烧,也不是因为自己不当保养、不当改装、不当驾驶、不当停放导致的燃烧,就可以认定车辆自身存在缺陷具有高度可能。

 

且消防部门已经认定起火部位位于车辆后排座靠近右侧区域,排除外来火源,不排除汽车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结合消费者的举证能力、专业知识等因素综合考虑,法院认定徐某所举证据达到了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能认定起火系汽车本身存在缺陷导致。

最终,法院判决天津一汽丰田赔偿徐某车辆损失139274.36元不过,因徐某未能给引燃汽车、电缆损失赔偿的实际证据,法院对该部分费用诉求驳回。

履职不久的黄勇如何看待?

此事发生在去年,徐某购买车子也是在去年,该辆卡罗拉到手不到3个月就发生自燃,确实让人费解,而且卡罗拉是丰田汽车的代表车型,这样的产品品质是个例吗?

目前,一汽丰田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是新履职的黄勇不知其是否知情,对待此类问题又是怎样的处理态度?

据了解,黄勇原为一汽集团组织人事部部长,今年3月下旬正式接替管理一汽丰田14年的王刚,就其履历可知,相比市场业务,人事工作是其强项,对于产品质量以及售后方面的问题,想必黄勇还是有压力的。

(责任编辑:秦佰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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