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交行江苏客户遭异地盗刷但银行不肯赔 省行行长林骅认可吗?

2020-08-20 09:54

运营商财经网 赵文悦/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交行江苏一位客户遭异地盗刷,银行非说没破案不一定是盗刷,闹上法庭才解决。

遭异地盗刷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王女士于2013年在交行苏州分行处申办一张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017年4月11日,王女士看手机短信时,突然发现自己的交行借记卡在他行自助设备被取现4028元。于是王女士立即报警并由姑苏区葑门派出所立案侦查。

王女士认为,交行苏州分行对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未能识别伪造银行卡,应承担责任。

为此,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交行苏州分行赔偿4028元。

交行败诉赔偿

裁判书显示,交行苏州分行辩称,王女士所举证证据仅能证明该卡在异地发生取款,但尚不能证明是盗刷,未经公安机关确认,即使盗刷事实存在,王女士保管密码存有过失,应由其自行承担。

法院认为,王女士在借记卡发生异地取款后当日即持卡向公安机关报案,因此王女士已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其银行卡未丢失,而交行苏州分行作为发卡行,应就银行卡未丢失情况下为何会出现异地取款行为作出合理解释。如交行苏州分行认为上述异地取现行为是王女士或他人持有有效、合法、真实的银行卡进行的,且其作为发卡行已对进行上述交易的银行卡的真伪性进行了审查,则应提供相应证据。现交行苏州分行方未能提供相应证据,因此应认定,上述消费行为中,交行苏州分行作为发卡行,接受了与发卡行卡号相同且无法查明原因的伪卡的交易,并从王女士账户中划扣相应款项,对此,交行苏州分行未能尽到谨慎审查义务,应对其过错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交行苏州分行赔偿王女士储蓄存款4028元。

不知交行江苏省分行行长林骅认为银行有没有责任,觉得到底能不能认定是伪卡盗刷?

(责任编辑:赵文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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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交行 盗刷 拒赔 林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