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车主哭诉买的雪佛兰碰上高田气囊太倒霉 营销部长吉祺炜知情吗?

2020-08-19 17:14

运营商财经网  秦佰铃/文

近日,运营商财经网独家获悉上汽通用雪佛兰一则法院裁判文书,一车主哭诉正常行驶时安全气囊无故全部打开,造成车辆受损、乘坐人员受伤。

车主怒诉雪佛兰安全气囊无故炸开

法律文书显示,2011年9月22日,上诉人王某立从新希望公司处购买雪佛兰爱唯欧汽车一辆,该车系上汽通用公司生产。2013年12月8日,在上诉人王某立与王某杰驾车行驶途中,该车辆主副安全气囊无故全部打开,造成车辆受损、王某杰全身多处受伤。为此,王某立对车辆进行修理,王某杰住院就医治疗。

在事故发生后,被上诉人新希望公司未找到安全气囊打开的原因,也未发现车辆存在其他的质量问题。2019年4月,被上诉人上汽通用公司向王全立发函告知车辆安全气囊存在产品缺陷。上诉人王某杰为眼部受伤、泪管断裂,与召回信息上“飞出碎片打伤车内人员”完全吻合。

庭审中,上汽通用公司辩称,上诉人主张气囊无故弹出没有证据支持,事故发生后上诉人王某立没有就事故报警处理,也没有向保险公司报保险请求理赔,所以关于事故的现场情况,事故处理均无任何证据予以证明。后发现车辆前排主副气囊均展开,所以上诉人称气囊无故弹出,完全是自己的说法,没有相关交警部门以及第三方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结论予以证实,所以上诉人称气囊是无故弹出,不能成立。

 

审理中查明该车属于召回车型

法院审理中查明,2011年9月16日,原告王某立在被告许昌新希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处购买雪佛兰爱唯欧汽车一辆。

2013年12月8日凌晨4时10分,原告王某立与王某杰前去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入院记录显示:王某杰8小时前不慎发生车祸,头部撞击至挡风玻璃,受伤后至许昌市中心医院治疗,查头颅CT示脑部未见明显异常(未见单)、鼻骨骨折,诊断为“右眼小泪管断裂”……急诊至我院……”。出院诊断为:右眼外伤、全身多发伤。

2019年4月17日,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向王全立发出召回通知,其中主要内容为:“……2010年9月25日至2015年5月15日期间生产的2012年至2015年款雪佛兰爱唯欧汽车,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驾驶席正面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安全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

 

因当时没有报案缺失足够证据

但最终,因本案,王某立、王某杰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其遭受的损害后果与案涉车辆被召回的原因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证据不足被驳回。

发生这样的事件无疑消耗消费者的信任,更为难过的是厂商的处理态度并未给雪佛兰车主更好的售后满意度,按照车主所说,车子安全气囊无故炸开,造成副驾驶人受伤,但因没有足够证据,车主无奈败诉,上汽通用也没有给到车主安慰。

目前,上汽通用汽车总经理为王永清,雪佛兰市场营销部部长为吉祺炜,对于此次事件不知其是否知情,不过,对于类似事件,也不能一味撇责任,也要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重视用户口碑。

(责任编辑:秦佰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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