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 赵文悦/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工行河南客户人在郑州,卡却在台北被消费和取现,要银行赔偿。银行却说如果是盗刷,就是客户保管不慎,到底谁的错?
异地盗刷2万余元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王女士曾在工行郑州黄河支行办理过一张信用卡。
2016年10月3日14:00到14:39之间,王女士的工行信用卡莫名其妙被取款和盗刷,金额达21382.91元,并产生交易手续费16元。
王女士当天就到工行郑州信息学院路支行柜台进行查询,交易明细显示,上述交易的地点为台北。而王女士清楚地知道当天自己在郑州市,那张工行信用卡也一直在身边,该交易不是自己持卡所为。后王女士向郑州市当地经侦大队报案。
就盗刷的款项,王女士曾与工行进行沟通,但无法申请争议垫付业务,只得自己垫付了上述交易款和手续费,共计21398.91元。
之后,工行郑州黄河支行的工作人员与王女士多次联系,并于2017年2月6日向其提供了上述两笔交易的单据,但却一直未能追回非本人交易款项,王女士垫付的钱也拿不回来。
为此,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工行郑州黄河支行偿还其信用卡非本人交易款21382.91元及手续费16元。
工行称是客户的错
裁判书显示,工行郑州黄河支行辩称,如银行卡确实是被盗刷,是王女士保管银行卡不慎所致,且诉争交易是凭密码交易,王女士未妥善保管银行卡密码存在过错。
法院认为,银行具有保障信用卡资金安全的义务,作为发卡方的工行郑州黄河支行,有义务在技术上加强防范措施,以保障用卡人卡内资金、信息的安全。本案中,信用卡在由王女士本人保管的情况下,被他人恶意盗刷,是工行郑州黄河支行方及特约商户的终端配套设备、设施存在缺陷造成,相应责任,工行郑州黄河支行应当负担。工行郑州黄河支行认为王女士未妥善保管银行密码存在过错,但没提供证据,因此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判决,工行郑州黄河支行赔偿王女士损失21398.91元。
工行郑州黄河支行不服上诉,但被驳回。

不知工行河南省分行行长邹平怎么看这件事,觉得客户有错吗?
(责任编辑:赵文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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