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工行广东客户两分钟被人花了好几万 省行行长沈晓东怎么看?

运营商财经网 赵文悦/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工行广东客户的信用卡两分钟之内竟然出现在两个城市消费,这也太诡异了。

异地跨行被盗刷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陈先生曾在工行东莞分行办理过一张信用卡。

2018年10月6日中午,陈先生正在家中休息。忽然收到工行客服的短信通知,显示其银行卡在14:07到14:09两分钟内消费了两笔,合计金额达41555元。

这让陈先生相当震惊,因为这张刚刚消费的信用卡一直在自己身上,自己也没有将卡片给过他人使用,这两笔交易不是其本人交易。

因此,陈先生立即给工行客服打电话,说明卡片被盗刷的情况,并在客服的指导下挂失了卡片。后陈先生于当天14:50分向东莞市当地派出所进行报案。

10月8日,陈先生向工行东莞分行查询当天的交易明细,才知道当时发生在两分钟内的两笔交易分别是在福建省龙岩市和厦门市进行的。

陈先生认为,信用卡是由工行东莞分行出具的,银行应当对其发行的银行卡具有鉴别真伪的能力。以上两笔消费都是被他人用伪卡进行交易,且同一时间在不同的城市进行交易,银行却没有识别出非银行签发的假信用卡,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为此,陈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工行东莞分行赔偿信用卡被盗刷的经济损失41555元及利息损失。

工行称不一定是伪卡交易

裁判书显示,工行东莞分行辩称,陈先生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银行卡内资金是被人用伪卡和密码盗取的,本案中交易不足以认定为伪卡交易,我行不应对其资金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最后即便认定案涉交易为伪卡交易,陈先生未能妥善保管银行卡密码也是造成银行卡内资金损失的重要原因,应当为此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院认为,陈先生的信用卡于2018年10月6日连续发生两笔异地交易,其在得知案涉信用卡的异常交易情况后已立即向工行东莞分行申请办理报停手续,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现有证据已经证明案发时案涉储蓄卡并未离开陈先生的控制范围之内,依据经验法则,案外他人使用复制的储蓄卡进行案涉交易的事实更具有高度盖然性。

虽然信用卡的密码是由陈先生设置和保管,但工行东莞分行未能提供证据证明陈先生对密码泄露存在过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且陈先生信用卡被复制,说明工行东莞分行提供的信用卡信息易被提取且信用卡防伪技术不足以防范不法分子制作伪卡应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于2019年7月判决,工行东莞分行向陈先生赔偿41555元。

工行广东省分行行长沈晓东觉得这事该怎么处理,也觉得这不一定是伪卡交易吗?

(责任编辑:康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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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工行 沈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