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 八卦叨/文
近日,监管部门向社会发布《关于建立药品价格和招财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意思是要建立药企信用评价制度,所有的药企都包含在内。
这个有啥用呢?据了解,其中规定,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回扣”等各种形式商业贿赂 、因价格和营销行为失当被医疗保障部门函询、调查、约谈、告诫、检查,医药企业推诿、拒绝配合、不能充分说明原因或作出虚假承诺等行为,都进入了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2020版)中。
也就是说,如果药企行贿了,就要承担严禁入市场的后果,这个比罚款厉害多了,相当于药企的灭顶之灾。
那么,什么行为会导致药企被禁呢?比如对于失信等级评定为“特别严重”的医药企业,除提醒告诫、提示风险外,应暂停该企业全部药品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
但是,这个材料又规定,企业可修复信用,主动修复信用的切实措施包括终止相关失信行为, 与涉案员工、委托代理企业解除雇佣、委托代理关系,公开发布致歉声明,主动剔除涉案产品价格中的虚高空间,纠正利用操纵市场形成的不合理高价和主动退回不合理收益 等。
但如果可修复信用、重新回归市场,那很多药企是不怕的。
(责任编辑: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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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贿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