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快手被一家音乐公司起诉侵权还被判输 副总裁余敬中怎么看?

2020-05-14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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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王金周 /文

运营商财经网从一份裁判文书获悉,“快手”APP因涉嫌侵权被一家音乐公司起诉。快手声称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侵权,但结果还是败诉。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未经授权上传音乐作品,快手被索赔26万

据裁判文书显示,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依法享有音乐专辑《苏格拉底没有底》、《梦游计》、《不如吃茶去》中共26首歌曲的录音制作者信息网络传播权。

“快手”APP是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艺汇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隶属快手集团)经营管理的应用软件,两家公司在未得到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上述音乐作品上传至该软件中,使得网络用户通过“快手”APP视频拍摄的过程中可将上述音乐作品作为背景音乐使用,严重侵犯了海蝶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海蝶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快手公司、华艺汇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60 000元。

快手证据不足坐实侵权,酌情赔偿5万

对此,快手公司表示,快手公司有合法来源并不构成侵权,并提交了《百度音乐&快手合作协议》以证明其对相关音乐作品使用有合法来源。

法院审理查明后发现,这份协议的合作双方并非快手公司与海蝶公司,协议中没有约定具体的授权内容或范围,也没有指明就26首歌曲进行授权使用,且协议落款处仅有两公司盖章,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因此这份协议是否生效存疑。快手公司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其享有合法授权,侵害了海蝶公司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为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酌情判决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艺汇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52000元。

不知作为快手副总裁余敬中会如何看待这起官司?

快手从最初制作、分享GIF图片的手机应用已经成功转型为短视频社区,但风波未曾断过。近日,继快手旗下两大头部主播被封杀事件后,快手又起诉了老对家抖音,这最终的结果让人好奇。

2020新榜大会上,快手科技副总裁余敬中还分享了他从传统媒体转型互联网公司的一些感悟。当时,余敬中说,”我们把70%的流量给了普通人”,听起来很感人,但快手却又被音乐公司起诉侵权是,说明工作还不够细致。

(责任编辑: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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