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荣长沙公司被商户诉违约赔偿数十万 副总经理陈怡明不管吗?

2020-05-13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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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方悦/文

一份正荣(长沙)置业有限公司的裁判文书显示,由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商户告上法庭,弄得很尴尬,最后败诉。

陈怡明

被诉突然中断租赁合同 要求赔偿违约金

据裁判文书显示,原告杨宏武和被告正荣(长沙)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荣置业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18年8月27日进行了公开审理。

杨宏武称,2017年5月3日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将长沙市望城区望府路正荣财富中心商业广场内二层2021、2022、2023号商铺(总建筑面积1077.06平方米)出租给杨宏武,合同期限是5年,自2017年5月5日至2022年6月17日,合同还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为“提成租金”,即按每月营业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租金。

但在合同履行一年时间后,杨宏武被正荣置业公司告知解除合同,正荣置业公司在2018年7月3日拒绝向电卡充费,2018年7月10日将店铺门头拆除、搬空店内所有财产。

据此,杨宏武提出诉讼称,判决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正荣置业公司支付违约金150000元。

诉称对方存在四处违约情况 还将商户告上法院

对此,正荣置业公司辩称,杨宏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四种违约情况,分别为商铺评效在同一经营区域、同品类商家中列倒数三名、连续三个月且半年内累计三个月未能达到同类商家平均销售评效;未提供真实经营营业收入;拖欠租金;未按时缴纳租金已经达到解除合同的条件,而且其已经将该房租给了他人。

值得注意的是,正荣置业公司认为杨宏武违约,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补交提成租金5322元,违约金150000元,商铺逾期占用费34664元,律师费50000元,还要求杨宏武把商铺内物品清除干净。

法院判决后两边都不开心?

经法院查明,杨宏武虽然有未按时缴纳租金的情况,但其拖欠时间并未逾期超过30天,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

杨宏武的租金已经缴纳至2018年5月,但实际经营到7月9日,故6月份的租金未缴。正荣置业公司已经将商铺租给第三方,租期八年。

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解除,杨宏武清除商铺内物品并将商铺返还给正荣置业公司,正荣置业公司退还履约保证金1000元,支付违约金100000元,支付律师费15000元,杨宏武支付租金7428元。

至此,双方纠纷告一段落,两边都为此付出了代价,但可以看出,正荣置业公司在这一场官司中损失最大。

运营商财经网了解到,正荣地产长沙区域公司副总经理为陈怡明,营销部总监为欧阳纯炉,去年6月底正荣集团副总裁林湧离职,此前曾担任长沙公司总经理。

(责任编辑: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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