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虚拟运营商自5月起开展物联网业务转售试点 为期3年

2020-05-12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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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吴碧慧/文

 

日前,运营商财经网获悉,工信部下发了《关于印发<支持和规范移动转售企业开展移动物联网业务转售试点办法>的通知》2020年5月1日起,开展移动物联网业务转售试点,期限3年

据悉,2013年底,我国移动转售业务正式问世,经过六年多发展,现如今这一举动则意味着工信部引导与支持民营企业进入基础电信运营领域进一步深化

其实,早在虚拟运营商试点不久,就有观点认为物联网业务应该是虚拟运营商未来发展的方向之一表示虚拟运营商一定要和物联网结合,把虚拟运营商业务变成大数据的一部分才有价值。

确实,在过去几年中,不少虚拟运营商也在不断进行尝试。如今看来,目前的发展趋势正在一步步证实该观点。

那么,虚拟运营商该如何开展该业务呢?

据《通知》显示,首先,移动转售企业需要在5月1日前获得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经营许可证,即正式商用牌照。目前,国内已经有39家企业获得正式商用牌照,未满足该准入条件的移动转售企业将被直接吊销其移动转售业务运营资格。

其次,物联网转售门槛中,围绕信息安全有三个极为关键的条件。准入规则不仅要求企业具备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管控各项制度及监测风险与应急处置能力,而且在一年内不能因上述问题而被电信管理机构通报、约谈或行政处罚。考虑到2019年转售企业多数存在上述问题,所以5月1号试点正式开启时,能够满足物联网转售准入门槛的企业或只有凤毛麟角。

最后,转售企业需已全面清退现存用于物联网业务的11位公众移动网电话号码,并完成善后工作。这标志着11位码号将在未来全面退出物联网业务,13位码号专用物联网号段将成唯一物联网转售号段。

开放物联网转售业务,虽然对转售企业设置了一定准入门槛,但是监管部门对于基础电信企业的管理办法则更加具体。除了常规的物联网卡功能限制、安全评估、合同内容、技术监测能力、码号分配、计费模式、能力开放等之外,还在物联网转售场景与合同约束方面重点做出详细说明。

(责任编辑:吴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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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虚拟运营商 物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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