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出车祸中国人寿财险上海分公司却不给赔 总经理曹原同意吗?

2020-04-30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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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赵文悦/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中国人寿财险上海一位客户给自己的车投了保险,出车祸中国人寿却推脱不给赔,这是怎么回事?

出车祸了保险却不赔

据一份裁判文书显示,胡先生2018年为自己的汽车在中国人寿财险上海市分公司投保商业险,保单载明投保险种有机动车损失保险的保险限额为146688元及不计免赔率险等,保险期间自2018年11月16日0时起至2019年11月15日24时止。

2019年6月26日,刘先生驾驶被保险车辆沿公路行驶时,未与前车保持必要安全距离,发生追尾,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前车车主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刘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

而后胡先生和人寿财险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

因此,胡先生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判令人寿财保上海市分公司给付车辆损失69270元,评估费3464元。

胡先生曾提出诉前申请,法院委托天津天乐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事故车辆损失进行鉴定。认定机动车损失金额为69270元,支出评估费3464元。

中国人寿质疑事故真实性

裁判书显示,上海分公司表示对事故真实性不予认可,同时认为根据其复勘结果显示被保险车辆未按鉴定报告进行更换新件,故对鉴定报告不予认可,鉴定费不予赔付。

而法院院认为,胡先生向本院提交的事故认定书系交警部门出具,真实合法有效,予以采信。上海市分公司没有提交证据反驳事故真实性,鉴定报告是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出具,结论客观真实,结合胡先生向本院提交的维修费发票,可以证实其因此次事故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中国人寿财险上海市分公司赔偿胡先生保险金72734元。

总经理曹原知情吗?

投了保险,等到真出事的时候又不给赔,中国人寿财险上海分公司怎么能这么做事呢?

不知分公司总经理曹原对此类事件是否知情,会不会重视起来,给客户带来更好的投保体验。

曹原,1997年09月至2001年07月就读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曾任浙江省学联副主席、校学生会主席。曾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党委委员,杭州市中心支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18年任中国人寿财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责任编辑:方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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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中国人寿 拒绝理赔 曹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