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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郭彭琪/文
据运营商财经网获悉,最近酷狗音乐又陷入一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纠纷当中,但在裁判书中显示酷狗并不承认表示自己无需承担责任,反将责任推向平台用户。
酷狗侵犯版权拒不承认
据裁判文书显示,杨先生是歌曲《夏夜如烟》的合法权利人,依法享有相关著作权。酷狗未经杨先生许可,在其经营的网站上提供该作品的在线播放服务,并在酷狗创作的歌曲加了“原创”字样,侵害了杨先生享有的权利,庭审中,杨先生明确被告侵犯了其对案涉权利歌曲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为此,杨先生向广州互联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酷狗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含但不限于取证费、调查费、误工费等)2万元;让酷狗立即停止侵权行,并在其酷狗音乐的官网、电脑客户端、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连续三个月公开发表道歉声明。
不过,酷狗称,酷狗平台上内容为用户上传,上传时已带(原创)标记,不是自己主动添加的,杨先生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及赔偿误工费等诉请缺乏依据。2.被告没有从中获益,未设置热搜榜单、推荐等,不存在引诱侵权的恶意,且案涉权利歌曲热度小、传播范围窄。
三大争议焦点将责任方指向酷狗
为此,法院对于目前案件的争议点进行了分析。其中,法院确认了杨先生拥有《夏夜如烟》的版权问题,其于2005年4月30日参加快乐大本营原创颁奖礼的视频,视频播放了杨先生现场演唱歌曲《夏夜如烟》的视频、字幕及署名,此外还提供了其在2011年和案外人就歌曲《夏夜如烟》的侵权事宜签署的《和解协议》,确认杨先生为歌曲《夏夜如烟》的著作权人。
不过酷狗认为被诉侵权歌曲是由平台用户上传,酷狗已尽通知删除义务为由,抗辩其无需承担侵权责任。但法院表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提供网络服务时帮助网络用户实施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应当判令其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根据案涉权利歌曲的类型、制作难度以及行业影响力,市场价值情况看,最终法院认定酷狗应该向杨先生进行合理的经济赔偿,赔偿金额为3200元。
据悉,酷狗是数字音乐交互服务提供商,目前隶属于腾讯旗下,酷狗的法人代表是胡敏,其担任的是腾讯集团财务总监,现任腾讯影业监事;而2019年媒体消息显示,已任命腾讯集团副总裁陈琳琳担任酷狗业务线负责人。
(责任编辑: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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