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要求赔偿上千元到只赔偿几百元 冤了携程还是亏了用户?

2020-04-23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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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郭彭琪/文

日前,运营商财经网在一则携程与用户的判决书获悉,携程用户于先生因为旅游无法入境而希望携程退费,但携程因规定无法退换费用,一时间携程用户于先生愤懑,将携程告上法庭。

携程用户购票旅行 无法入境要求只退回团费

据裁判文书显示,2018年11月23日,于先生与携程公司签订《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约定线路名称为“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11日跟团游A线【全程新加坡或泰国航空公司+0自费+升级4晚5钻酒店+畅游沙美岛+赠送600元大礼包:水果园+海鲜餐+泰式按摩】B线【赠送72府古城+指定1晚波德申丽昇海上度假村+金沙岛】”,出发时间为2018年12月2日,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共11天,饭店住宿10夜;旅游费共计5240元,其中团费4780元已收,300元马签、120元小费、马来西亚酒店税40元机场现付,旅游费支付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

于先生同意携程公司委托北京阳光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阳光假期公司)出境社履行合同;机票为团队电子客票,一经出票不得退改签,否则费用全损;并于先生还向携程公司支付了团费4780元。

不过,为乘客于先生办理值机手续时,系统提示核实旅客信息弹窗,无法正常办理值机手续。一审申诉时,于先生表示,要求携程公司退还旅游费4780元;并且赔偿交通费50元。

查明未能入境源于旅客自身 携程都不给退费

据裁判文书显示,携程公司通过北京诚信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为于先生购买了两张机票,出票日期均为2018年11月29日,行程分别是北京-曼谷-新加坡-吉隆坡-曼谷和曼谷-北京,票价共计2688元。

庭审中,携程公司提交泰国航空公司向阳光假期公司发送的电子邮件截图,用以证明于先生因在泰国移民局系统有不良记录,故无法办理登机。

而在此前携程在提供了的东南亚出团通知和东南亚旅游须知中,其中东南亚出团通知显示,航空公司为泰国航空公司,集合时间为2018年12月2日下午2点,集合地点为首都机场T3航站楼4层8号门内。东南亚旅游须知对天气、衣着、语言、货币、行李、海关规定、安全提示、文化习俗等内容进行了告知,其中关于海关规定显示“如因客人证件或自身原因,造成当地海关拒绝其入境的,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理,我社概不负责”,该条内容用特殊字体及符号进行了标注。

携程用户于先生表示,其于1995年、1996年在泰国有过两次滞留,一次是因为转机出现问题,一次是因为有朋友在泰国,想在泰国多待几天,对于该两次滞留,泰国移民局仅要求于先生支付了滞留的费用,但并未告知于先生会影响后期入境,且于先生在此之后也去过泰国,并未被限制入境。

但携程则认为,于先生因其自身原因未能办理登机牌,航空公司不予退票,责任也应用户自身承担。

携程用户二审称:不能采用携程一家之言

据携程用户于先生表示,一审判决全部采用携程公司一家之言,本应由携程公司承担的举证责任被错误分配给自己。自己现在持有的是2017年9月领取的新护照,未使用过,不会在泰国移民局有不良记录。携程公司未能保证自己正常出行,应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不过最终法院判决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用户于先生退还旅游费668元,驳回携程用户的其他诉讼请求。

对于携程,最新消息显示,当前携程正面临黑暗时刻,2020年一季度亏损或超过18亿。   

(责任编辑: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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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携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