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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八卦叨/文
近日,运营商财经网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了一起君乐宝和其经销商因产品销售亏损而引发的法律官司纠纷。其经销商状告称,君乐宝拖欠公司欠款80多万元,但却已各种理由推脱。
经销商称亏损后与君乐宝采取新合作模式
据陕西榆林鑫源商贸有限公司(简称“鑫源公司”)表示,从2015年4月起,公司与关联企业榆林市春波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春波公司”)与君乐宝达成一致,作为君乐宝在榆林地区的经销商,销售“君乐宝开啡尔”产品。
2016年4月,鑫源公司因销售“君乐宝开菲尔”发生严重亏损,因此与君乐宝协商终止经销关系。
鑫源公司表示,当时君乐宝西北大区经理张维明、榆林办事处经理呼延宏林与公司协商,采用新的合作模式,即:由榆林办事处承包榆林市场,运作模式是以春波公司名义向君乐宝处打款进货,货物由榆林办事处经营,并约定由公司提供车辆、库房,所有运营费用由君乐宝承担,同时,君乐宝按照每提货3元的标准向公司支付净利润,按月结算。
2018年2月,鑫源公司与关联企业春波公司再次提出终止合作关系,榆林办事处表示同意。
鑫源公司表示,随后在2018年4月15日,经春波公司同意,公司与君乐宝榆林办事处进行最终结算,所有的款项归公司享有。经榆林办事处经理呼延宏林、财务人员李小梅、工作人员高浩祖、原告财务人员王生福共同确认,君乐宝合计拖欠公司款项金额808816.21元。
债务清算后,鑫源公司多次向君乐宝主张支付欠款,君乐宝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
君乐宝强势回应:未签订过“每提货3元”的书面协议
对于经销商鑫源公司提出的诉求,君乐宝方面进行否认并回应称,君乐宝仅应返还鑫源公司货款金额140元。鑫源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开始合作,合作期间仅有两笔交易,第一次于2017年3月15日支付2万元,第二次8月29日支付66000元。2017年9月11日双方对账,仅有君乐宝货款余额140元。
此外,2018年5月9日,君乐宝与春波公司通过对账函进行最后一次对账,显示君乐宝仅有春波公司货款2337元。
而针对经销商鑫源公司所主张的“2016年4月开始由君乐宝按照每提货3元的标准向鑫源公司支付净利润”,君乐宝回应称“根本不知晓,也从未就此事与鑫源公司签订过任何书面协议”。
君乐宝表示,鑫源公司主张与办事处达成了共识既不合法也不合情。公司从未在榆林地区设置过办事处或类似的组织机构,鑫源公司不可能与不存在的组织建立合作关系。
经调查:所谓“新的合作模式”是口头经销协议
经过法院调查后查明,鑫源公司称与君乐宝在榆林办事处达成的协议为口头协议,且君乐宝否认在榆林地区设立办事处,并提交了2016年度《2016年度长效产品经销协议》和2017年度《2017年度长效产品经销协议》。
最终,经过多方调查,法院认为鑫源公司所达成的口头协议无效,且不予支持。此外,针对君乐宝所欠付春波公司的2337.81元款项,由于春波公司同意由鑫源公司收取,加上之前君乐宝所欠的140元款项,故法院判定君乐宝公司应向鑫源公司共支付2477.81元。
君乐宝现任总裁为其创始人魏立华
君乐宝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河北省做大的乳制品加工企业,创始人为魏立华,同时他也是现任君乐宝公司董事长、总裁。
百度百科显示,魏立华,出生于1964年,中共党员。于1986年7月毕业于河北农业大学,1995年5月正式创办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并担任公司总裁。
近年来,魏立华先后获得全国劳动模范、CCTV年度三农人物、河北省政府质量奖、冀商英雄、河北省质量标兵、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多项荣誉。
(责任编辑:刘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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