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车主怒告上汽名爵发动机舱起火 品牌营销部李鹏和汪洋谁更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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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秦佰铃/文

近日,运营商财经网获悉一则法律裁判文书,车主购买上汽名爵汽车不到一年发生自燃,还引燃了周围车辆,虽然法院判决车有质量缺陷车主胜诉,但是因为损失的太多,车主气坏了。

上汽名爵购买一年自燃  车主协商未果

裁判文书显示,2017年9月20日,车主甘某以14万多的价格在上汽名爵经销商瑞爵销售公司处购买了一辆名爵汽车,但是不到一年,该车因发动机舱着火在停车场内自燃,并将旁边的另一车辆引燃,两车报废。事故发生后,郑州市管城区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两份《火灾事故重新认定书》,都排除了人为防火、外来因素引燃车辆的可能。但车主甘某多次与上汽名爵及经销商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遂提起诉讼。

经销商瑞爵销售公司回应,火灾事故认定书并非鉴定意见,不能证明车存在质量问题。同时提出车已经使用,有折旧费,不能按整车价格赔偿。另提出车辆发票为106300元,保险费、购置税、手续费、其他费用等,与其没有直接关系。

上汽公司也表示,火灾事故认定书没有明确指出车存在质量问题,仅仅说明不排除,同时对消防部门出具两份火灾认定书合法性有效性有异议,提出“车辆故障也不等同于质量问题,维护和保养不当同样可以引起故障”。

出具两份火灾认定书到底因为啥?

对于两份火灾事故认定书,法院审理查明,名爵车自燃后,郑州市管城区公安消防大队作出第一份火灾事故认定书,对起火原因认定如下:起火位置位于七里河小区3号院内停车场,起火原因可以排除雷击、静电,不排除外来火源及电器线路故障引起的火灾。甘某对该认定结果不服,申请复核。2018年12月14日,郑州市管城区公安消防大队作出火灾事故重新认定书,对起火原因认定如下:起火时间为2018年9月3日22时30分许,起火部位为汽车发动机舱内,起火原因可以排除人为放火、外来火源、遗留火种、用火不慎、雷击及静电,不能排除车辆故障引起的火灾。相比第一份来说,第二份更详细。

上汽公司败诉被判赔偿85000元

同时法院查明,甘某车辆的购买价格为106300元,保险费15733.44元元。不过,甘某称支付购置税7875元、手续费7000元(金融服务费5000元、安装定位费2000元)、其他费用980元(办理贷款费用300元、上牌费680元),但没有相应票据。

法院认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承担侵权责任。虽然认定书虽未认定具体起火原因,但已明确排除人为因素,该车起火原因既不是车主造成的,上汽公司就应该对该车自燃原因作出解释,因上汽公司不能证明车辆无缺陷,作为生产者需赔偿车主甘某的损失,经销商不承担责任。最终要求上汽公司赔偿车主甘某车辆折旧款85000元,购置税、手续费、其他费用等在甘某取得票据后,另行主张。

车主胜诉但损失太多太委屈

不过,即使甘某车主胜诉,但得到的损失赔偿只是购车付款时的一半,不仅如此车辆报废,意味着该车一点剩余价值都没有不说,还引燃周围的一辆汽车,这个损失又有谁来承担呢?

上汽名爵一直是上汽乘用车的主打品牌,有自己的一套品牌营销班子,此事正发生在上汽名爵品牌营销高级经理李鹏在任时期,据了解,李鹏早在5年前就已经是上汽MG品牌的市场运营高级经理,后来一路伴随上汽名爵品牌打出名气,不知其对此次事件知情吗?

另外,上汽名爵品牌营销部总监汪洋也是名爵的老将,负责销售业务,多次跟着上汽乘用车公司副总经理俞经民出席名爵品牌的各大发布会,发生这样的情况估计汪洋也很着急。

(责任编辑:康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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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上汽名爵 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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