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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八卦叨/文
新氧快速发展之时,也经常官司不断,多次身陷明星网络侵权案和肖像权案件中。据裁判文书网显示,近日新氧医美因网络侵权被蒋勤勤、高圆圆、迪丽热巴、陆琪、张静初起诉,这是新氧上市后,再次集中深陷多起明星起诉案中。
屡屡被起诉侵犯明星肖像权
据悉,新氧医美是一家在线医美企业,2013年成立经历6年时间在美上市。
其实在新氧科技的多次侵权案中,最出名的便属与鹿晗和林志玲的案件。据裁判文书显示,林志玲方要求新氧科技公司、新氧万维公司停止实施侵犯林志玲肖像权、名誉权及姓名权的行为,向林志玲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在网站首页、微信公众号、微博账户连续90天发布内容相同的致歉声明,赔偿林志玲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5万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新氧科技屡屡败诉
而新氧科技与鹿晗上诉案中,新氧科技侵犯鹿晗的名誉权和肖像权和名誉权。
据裁判书显示,新氧科技认证的微信公众号内发布的涉案文章中有69张照片使用了鹿晗的肖像,还因标题为《独家!鹿晗整鼻子导致不能坐飞机?》的文章转贴了网络上关于鹿晗的爆料贴,文中多处出现了“包养”、“金主”、“下体镶珠”等侮辱性字眼,最终新氧赔偿鹿晗经济损失18万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多次败诉。如今,新氧再度因网络侵权被多位明星起诉。
金星怎么想?
据运营商财经网了解到,新氧医美的老板叫金星,是一个70后技术男,在互联网行业有十多年的工作经验的,先后任职tom.com开发经理、猫扑网产品运营总监、腾讯财付通产品运营总监、im2.0运营副总裁。
新氧对于品牌十分看重,几乎全国电梯里都曾见过新氧的魔性广告,新氧每年的营销费用几乎也占收入一半左右,数据显示,2018年新氧的营销费用为3.06亿元,占到公司收入的49.6%。
金星也曾公开称,2019年新氧累计曝光次数超过了1500亿次,而如此重视品牌形象的新氧,却屡次身陷明星起诉案中,如此的营销风格,金星作为总经理到底怎么看?
(责任编辑: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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