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成都一楼盘房屋墙壁渗水业主起诉 杨杰后来称慢慢读懂了成都

2020-04-01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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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实习生赵文悦/文

运营商财经网获悉,首创置业成都一楼盘业主因房屋墙壁渗水却得不到保修提起诉讼,却败诉了,看到原因实在是太惨了。

到底过没过保修期?

据裁判文书显示,2010年3月18日,首创置业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置业)向周女士交付了其购买的商品房。

但在居住过程中,房子却出现了主卧外墙和客厅飘窗的外墙渗水的情况。因此周女士多次要求首创置业履行保修义务,但均未得解决,愤怒之余提起诉讼。

而首创置业却辩称周女士的房子已经过了保修期,其不承担维修义务。事实究竟如何?

据双方曾签订的合同显示,保修期自集中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屋面防水为3年,因此周女士的屋面防水的保修期应该截止到2013年3月18日。

但是,周女士曾于2012年向物业部门报告过外墙渗水情况,且得到物业部门核实。法院认为,房屋渗水的情况出现在保修期内,且周女也在保修期内报修,而首创置业未予解决,其主张的保修期届满不承担维修义务依法不能成立。

既然如此,周女士为何败诉了呢?

超出诉讼时效终致败诉

除了主张超过保修期,首创置业还辩称自保修期届满至周女士起诉之日已超过两年诉讼时效,也正是这个原因导致周女士败诉。

经法院查明,虽然周女士曾于2012年8月、2013年7月向物业报修,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但诉讼时效也只延长到2015年7月,因此周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已经超出诉讼时效,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周女士的诉讼请求。

周女士后又上诉,但仍以失败告终。

诉讼超时竟成为挡箭牌?

尽管此次事件中业主败诉,但首创置业确实也没有尽到在保修期内对业主房屋进行维修的义务。

据裁判书显示,首创置业还当庭承认曾陆续接到涉案楼盘大约二三十户业主关于外墙渗水的投诉,但其同样以保修期满为理由,仅免费对其中一部分业主的房屋进行了维修。

作为开发商,首创置业应该做到对业主负责。此事虽然已过去很久,但不知首创置业成都分公司总经理杨杰会不会重视起来。

2019年3月,一次品牌发布会上,成都首创总经理杨杰说,“首创置业从初识成都,到如今,走过了14年,慢慢读懂了成都这座城市”。

(责任编辑:方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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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首创置业 质量问题 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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