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世界网 谭乔/文
近日,广东移动原副总经理郑川受贿一案开庭重审。这个案件到底有多复杂,竟然在一审后近两年才宣判,而且判刑不久后又被提起再审?
一审被判11年 郑川不服上诉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郑川受贿罪2014邢二初152一审刑事裁定书”显示,郑川因在2003年至2008年担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450万元被判刑11年。
裁判书还表示,郑川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此次重审是因为在今年6月份的一审判决宣布后,郑川不服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
双方证人各执一词 孰是孰非?
据了解,从2013年9月27日被羁押开始,至今已经三年多时间了,郑川仍然在为自己做无罪辩解,而当时的庭审情况也是十分复杂。
资料显示,郑川一案几个关键人物分别是郑川、郑川外甥江某、给郑川行贿的林某、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客服响应中心副总经理屈某以及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规划技术部总经理孙某。
林某在法庭上详细陈述了郑川介绍相关人士与他认识的过程以及如何将450万分三次拿给郑川外甥江某的过程,郑川的外甥江某也提供了相关证言证实林某所述的真实性。证人孙某在庭审现场所陈述的观点与林某相似,称郑某确实叮嘱过要他帮忙多支持林某。
据林某陈述,2013年5月屈某被纪委带走调查,在知道屈某交代了其收受欠款的消息后,担心牵扯到自己,郑川便让他暂避风头。2013年6月,另外一个人也出事了,屈某又被叫去问话,郑川担心之前让他拿给江某的450万一事败露,便让江某和林某二人补签了一份投资协议,还将日期倒签到2012年12月。
而另外一位证人,是当时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数据部总经理颜某表示,其在任期间,郑川没有就林某在广州移动公司招投标项目向其打过招呼。郑川也对自己的罪行矢口否认,还表示办案单位对其外甥江某以非法羁押、变相肉刑的方式进行非法取证,其证言不可采纳。
最后法院对郑川的判决是有期徒刑11年,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并追缴被告人郑川受贿违法所得人民币四百五十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郑川一案双方证人各执一词,而且其外甥江某的证言前后的变化也值得深思。难道事情真的如郑川所说的那样,他在向来都是涉嫌受贿“重灾区”的工程招投标和设备采购领域就没拿过一点好处,是“清白之身”?这些也只有等重审结果出来才能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