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曝一汽大众宝来轿车因油路故障自燃 董修惠重视车主感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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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八卦叨/文

一份裁判文书显示了一汽大众宝来汽车惊人的事故,一辆开了不到3年的一汽大众宝来轿车居然无故突然起火,车主损失巨大,暴怒诉诸法庭。

突然莫名起火

2015年4月19日,郑晒荣的丈夫曹浩中在一汽大众经销商宏达汽贸公司处购买了一辆由一汽大众公司生产的大众牌宝来轿车,2015年9月10日正式过户到郑晒荣名下。

2018年3月31日16时25分,其丈夫曹浩中在湖口鑫源燃料有限公司启动车辆,该车在行驶过程中在车头靠近驾驶室外侧位置突然起火,曹浩中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该事故经湖口县公安消防大队调查作出湖公消火认调查认定书,认定火灾原因为“车辆行驶过程中汽油管路故障引发火灾”,直接财产损失94400元。因维权无果,故诉至法院。

一汽大众败诉赔偿车主近10万损失

郑晒荣表示,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一汽大众公司一级经销商应赔偿其经济损失122687元。但一汽大众与经销商均对车存在质量问题提出质疑。

不过,法院认为汽车含有较高的复杂程度及技术含量,作为消费者的原告并无能力从技术上确切地鉴别汽车产品是否存在缺陷。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只要能证明案涉车辆不是因为外来原因而发生的燃烧,也不是因为自己的不当改装、不当操作导致的燃烧,就可以表明案涉车辆的燃烧极大可能是因为车辆自身的原因所导致。

一汽大众只提供自己的技术报告因而败诉

根据《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已明确认定火灾原因为“车辆行驶过程中汽油管路故障引发火灾”,而一汽大众公司虽提供《车辆事故技术分析报告》,但该报告仅为一汽大众单方作出,相对缺少客观性,且报告分析人是否具有事故分析认定的相关资格不得而知,该份证据证明力较弱,不足以推翻《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证据。

因此法院认定火灾事故由产品缺陷造成,判决一汽大众赔偿郑晒荣95200元。

一汽大众不服提起上诉  但又多花了2000

不过,一汽大众对此结果并不认可,遂提起上诉,一汽大众表示涉案车辆的起火部位位于车头靠近驾驶室外侧位置,该位置根本无汽油管路通过,且本身没有热源,无法引发起火,且一汽大众经现场勘查后出具技术分析报告,证明车辆起火是外来火源导致。对湖口县公安消防大队对涉案车辆起火原因的认定表示不认可。

不过,我国消防法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因此湖口县公安消防大队对涉案车辆起火原因的认定合规合法。

而一汽大众在一审庭审中未提出对起火原因进行鉴定,判决后虽邮寄鉴定申请书,但是是在一审判决后,违反法定程序的上诉理由。

最终法院表示,维持一审判决,一汽大众败诉,同时二审案件受理费2180元,由一汽大众公司负担。

销售公司总经理董修惠也应关注质量问题

目前,一汽大众销售公司总经理为董修惠,其2015年出任该职,之前为一汽集团营销管理部部长,并曾担任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企划部长,

面对这样的事故及起诉结果,董修惠知道吗?但如果不在意、不改进质量的话,那第二个自燃事件还可能出现。

(责任编辑:康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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