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富滇银行一营业部副经理收60万 致单位被骗贷款2700万

2020-02-0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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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康锐/

云南一家银行又出惊人大案,内外勾结,被骗走2700万。

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云南的一个地方商业性银行——富滇银行红河分行被不可思议地骗取2700万元贷款,因为时任富滇银行红河分行营业部副经理马某在明知叶某伟无贷款和还款能力、用他人假冒存单所有人签字的情形下,仍然积极协助叶某伟等人诈骗贷款。

骗子地骗术并不高明,叶某伟、翟某二人为获取非法利益,篡改、假冒他人存单申请质押,套取贷款。富滇银行红河分行营业部副经理马某收了60万元,就把自己所在地单位出卖了。

在此过程中,6人瓜分了2700万。叶某伟获利人民币131.5万元,翟某获利人民币1227万元,汪某获利445万元,马某获利人民币60万元,王某蓉获利人民币896万元,王某全获利人民币15万元。

这种银行内外人员勾结骗取贷款地还不少。根据媒体披露,云南星长征投资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控在农业银行昆明春城支行骗取贷款、承兑汇票高达10多亿元。被告人被控通过银行客户部副经理李宁做“内应”,再加上假合同、假房产证等虚假材料,从农业银行骗出巨额资金。201610月,这起骗贷案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法院开庭审理。

根据指控,仅20138月至20151月,星长征公司就在春城支行先后取得6笔贷款共2.7亿余元、34笔银行承兑汇票共9.9亿余元,累计12.6亿余元。最后,贷款只还了3000万元,承兑汇票交了保证金2.7亿元。然而,该公司涉嫌在春城支行骗贷的金额远不止这些。星长征公司提交给银行的合同、房产证、银行进账单等都是假的,甚至用于抵押贷款的个别房产之前也已抵押给了别的银行。

(责任编辑: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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