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侵犯他人肖像又是卖违禁药 难怪新氧不被投资者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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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廖有丽/文

近日,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氧”)发布了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未经审计财报。财报显示报告期内新氧总营收呈同比上涨状态,但尽管如此,其增速还是明显放缓,依然得不到投资者的青睐。

增幅减缓市值缩水

据了解,新氧第三季度营收为人民币3.02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9.6%;净利润为人民币3160万元,同比实现扭亏。与此前几个季度的增速相比,今年第三季度新氧营收增速放缓。2018年一至三季度,新氧营收的同比增速均超过100%,而从2018年四季度起,其营收增速便出现了放缓态势,下滑至83%。今年一季度和二季度也维持在80%左右,分别为80.7%、87.3%。

另外,尽管新氧今年三季度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但毛利率却出现下滑。根据财报数据显示,新氧第三季度的毛利率为82.2%,较去年同期的85.7%有所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身处土壤肥沃的医美行业,但是新氧却一直不受投资者的喜爱。三季报公布后的12月6日,新氧股价最终收盘于12.2美元/股这一价格距离上市初期的22.8美元/股,缩水已超过一半

行业人士认为,投资者对这份财报表现并不积极的原因,或许还是基于新氧的业务逻辑。新氧基于“社区+电商+点评”的商业模式,这一模式需要有充足的流量,但新氧与阿里健康、京东健康大众点评、小红书等竞品相比没有流量优势,所以短期看,新氧依然有空间,但质疑也很难消除。

法律纠纷不断

此外,新氧还被多个明显告上法庭。2016年,新氧因为曾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多次发布有损李小璐个人形象的文章,被李小璐先后两次以侵犯其肖像权、名誉权为由起诉新氧公司,最终,法院判决新氧科技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李小璐包括经济损失等各项损失在内共计142000元人民币。7月26日,林志玲起诉新氧的一审判决有了结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新氧向林志玲公开道歉,并赔偿25万元。

判决书显示,从2016年开始,新氧在其运营整形医美的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及新氧APP等网络平台,发布多篇涉及林志玲的图文视频资讯内容,包括《志玲姐姐和baby当年还没整的这个部位是想告诉我们早年模特界流行狂野风吗?》等文章,部分图文以明示及暗示的方式声称林志玲接受了整形。此外,鹿晗、黄渤等明星也与新氧有纠纷。

今年7月15日,新京报曝光了新氧APP入驻的部分医美机构存在涉销售违禁药品、代写虚假“美丽日记”等问题,新氧方面据此回应称,目前涉事机构已经下架,相关虚假代写内容已封禁。

不难发现,为了“美”,为了吸引消费者,新氧什么事儿都做得出来。就连创始人金星都说:互联网本质是工程学,只凭情怀注定失败,同时还以某相声演员做手机失败为例来论证自己观点。所以,一个这样的公司,得不到投资者青睐也能理解。

(责任编辑:廖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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