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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财经网 吴碧慧/文
近日,上海韵达速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速递公司”)、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货运公司”)、北京晓春韵达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春韵达公司”)与其员工快递员产生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韵达速递和韵达货运皆推卸责任,忽视与晓春韵达公司于2016年9月1日签订《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据合同内容显示,被特许人应当依法为其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照特许人的要求为其员工投保商业意外险,被特许人的员工与其发生劳动争议纠纷的,由被特许人自行解决。
据悉,该受害员工通过晓春韵达公司发的快递员招聘广告从事快递员的工作,并在韵达官网上注册成为快递员,在网上平台接受派送业务,其雇主是韵达货运公司,其在送快递的过程中受伤,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无论是韵达速递公司还是韵达货运公司,全部推卸责任,声称自己并未在北京发展春晓韵达公司业务,拒绝赔偿。
运营商财经网认为,韵达作为一家品牌上市企业,对自己旗下发展的加盟商也应加强管理,不断强化自己的品牌形象才是一家大公司应承担的责任。
(责任编辑: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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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 加盟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