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电信用户遇霸王条款号码无故被收 上诉法院终获赔

运营商世界网 马哲/文

近日,福建莆田的城厢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用户起诉福建电信的案件。该用户实名登记的好记号码卡无故被电信过户给他人,且卡内有800元未使用的话费。用户要求电信返还号码卡与话费。法院判决用户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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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为一黄姓男子。黄某称,其在2012年4月就办理了这张手机号码卡并完成了实名认证,同年5月,该卡正式投入使用。而在2013年7月,电信无故将号码收回,并过户给他人。此时,号码卡中还有未用的800元话费。

福建电信表示,发放该号码时并未约定使用期限,电信有随时收回号码使用权的权力。黄某某在使用号码期间,已发生费用,因此卡中话费不应归还。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手机号码原登记在黄某名下,2013年7月10日,给该号码过户的登记单上载明:“备注:户主本人黄某某,持有效证件办理该业务,户主本人签字确认”,但黄某的签字并未出现。当时号码中存有800元话费余额。此后,号码登记人多次变更。至2014年5月,该号码归至电信名下。

因此,法院在判决中支持了黄某的请求。判决指出,福建电信应在判决生效起10天内归还号码并返还话费。

本案的一些细节令人疑惑。如,福建电信文件称户主签字确认过户,实际签字未出现业务就办好了。福建电信是否在管理上存在疏失?小编提醒广大读者,遇到权益遭到侵犯的情况,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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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福建 电信 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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