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6 10:15 运营商财经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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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银保监局公布了对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的行政处罚,主要有四项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关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9项法律法规中的11项规定。

据了解,中国银行天津银行的四项违法行为分别包括员工管理不到位,员工违规经商兼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信用贷款资金被挪用;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违规要求地方政府提供担保。

对此,天津银保监局对其作出罚款180万的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0.56万元,罚没合计180.56万元。此外,由于周永利对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员工管理不到位,员工违规经营兼职”的违规问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天津银保监局对其作出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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