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8 09:51 运营商世界网讯
更多资讯可登录运营商世界网(telworld.com.cn),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tel_world
运营商世界网讯
7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信息称,在对电商平台的相关条款开展调查中发现,苏宁易购、蜜芽网、当当网、聚美优品等四家电商平台并未按照《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及时修改协议条款,仍规定实际发货或发送发货确认邮件时合同成立。
据悉,最新的《电子商务法》第49条第2款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项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所以,电商平台中关于以商家实际发货或发送邮件确认发货时合同成立等类似条款将明显违反上述规定。对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认为上述四家电商平台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协会将督促电商平台修改相关条款,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运营商世界网(官方微信公众号tel_world)——TMT行业知名新锐媒体,一家专注通信、互联网、家电、手机、数码的原创资讯网站。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