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电信下属县公司接连三次被举报 被罚后还不知改

运营商世界网  张帅/文

8月15日,澎湃新闻报道了福建电信安溪分公司(以下简称“安溪电信”)被处罚的消息。据了解,安溪电信在2016年4月11日至7月6日,3个月时间不到,因违法被行政机关多次责令整改,拒不依法改正,被处罚款3次。

澎湃新闻援引当事人@白翠岩下所述,他在安溪电信尚卿营业厅充值花费100元,并向工作人员索要发票。当事人表示,营业厅工作人员一开始不愿意出具票据证明,一再坚持对方才开了张收据。

在没有得到合理答复后,他向当地国税局举报了电信安溪分公司,2016年4月11日,安溪国税局作出回应,判定安溪电信“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行为属实,处以1000元罚款。

随后,当事人又两次举报电信安溪分公司违反发票管理相关规定,当地国税局分别在2016年5月10日、5月27日对该公司作出1000元和10000元的处罚决定。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应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然而,电信安溪分公司被处罚20天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该当事人以安溪电信未按规定公示处罚信息为由,再次向安溪县工商局举报。

2016年7月6日,安溪县工商局发出书面答复称,已向安溪电信发出《安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限期履行公示义务通知书》。目前,企业已经按照要求将受到的行政处罚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福建)上发布。

而据澎湃新闻显示,在电信安溪分公司“其他部门公示信息”中的行政处罚信息栏目,显示出了该公司2016年4月11日、5月10日、5月27日因“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受到安溪国税局处罚的信息。而该公司的“企业公示信息”中只公布了2016年4月11日的处罚信息。

安溪电信企业公示信息

安溪电信企业公示信息

截至记者发稿时,该公示信息已经齐全。运营商世界网小编认为,安溪电信本应做好开具发票等分内之事,居然因为该干的事情没有办好接连三次受到处罚,在举报人、国家有关机关和媒体的三重“辅助”下,安溪电信才完成其职责,如此办事态度和效率实在有损福建电信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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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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