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5 19:48 运营商世界网 谭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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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世界网获悉,前奥运冠军刘翔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日前,该案已经受理。
诉讼称,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在 “滴滴出行”官方微博中,发布了内容为“#刘翔退役了#我的跑道!我的栏!每一段结束,都是另一个开始,加油!”的配图微博,并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了六幅刘翔肖像作为配图。
该微博内容先是介绍刘翔赛跑成绩,之后转而介绍“滴滴出行”软件,具有明显的商业属性,极易使公众误认为刘翔系“滴滴出行”代言人或与“滴滴出行”存在某种合作关系,使刘翔蒙受外界诸多误解。
因此,刘翔起诉要求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删除侵权链接及侵权图片,并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26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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