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1 13:32 运营商世界网 杨连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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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世界网 杨连强/文
近日,河北邢台工商局公布了2017年电动车抽查结果,从结果来看电动车产品的合格率仅44.4%,其中多个品牌的产品不合格上榜,包含爱玛、小鸟等等品牌,而爱玛电动车再次因最高车速不合格上榜。
据悉,此次爱玛电动车不合格的产品型号为TDW631Z,生产企业是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项为最高车速。此次河北邢台工商局对于电动自行车抽查采用的是之前的标准,也就是GB 17761-1999标准要求,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0km/h。
2018年年初,工信部公布了最新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规定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5km/h,整车质量不得超过55kg,电机功率最高为400W。
据了解,目前实际使用中的很多电动自行车产品的最高车速超过40km/h,整车重量超过70kg,这些产品已近接近电动轻便摩托车,尤其车速快、整车质量重,对于行驶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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