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怒了 头条商标该被垄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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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世界网 王思鹏/文

近期,今日头条和一家卖包子的杠上了。据了解,成都司南购物商贸有限公司注册了“头条”这个商标,遭到了今日头条企业法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的异议,但最终国家行政管理局准许成都司南注册“头条”商标。

从今日头条提交的异议申请书中看到,成都公司申请的“头条”商标与北京字节跳动公司引证的六个商标构成近似。这六个商标均为字节公司注册,包括:第11752793号“今日头条”(第9类)、第11752795“头条”(第9类)、第13436155号“i头条”(第9类)、第13563632号“头条及图”(第16类)、第13563629号“头条及图”(第41类)及第11752794“今日头条”(第42类),分别申请于2012年11月16日至2013年11月19日之间。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决定书,这六个商标分别为第9类“电脑软件(录制好的)、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第42类“计算机软件设计、研究与开发(替他人)”、第41类“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文字出版(广告宣传材料除外)”和第16类“印刷出版物、说明书”。

而成都司南购物商贸有限公司申请“头条”商标为第30类,主要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植物类食品以及调味作料:茶;盒饭;叶儿粑;粽子;包子;豆浆;豆粉;食用小苏打;食用碱;食用芳香剂——他的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商品批发与零售、牲畜家禽饲养”等,他申请的“头条”商标涉及的也是食品。

但字节公司表示,司南购物商贸有限公司申请的“头条”商标指定使用的“茶、包子”等商品,与北京字节跳动公司作为互联网企业涉及的消费群体必然存在重合之处,且与“计算机软件(已录制)、报纸、教育、计算机软件设计”等属于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并认为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其行为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容易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然而最终国家行政管理局准许成都司南注册“头条”商标,截至目前,今日头条方面没有提出宣告无效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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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头条 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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