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宝电器财务制度系伪造?原总经理花54万学习算违法?

运营商世界网 邓永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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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上午,广东康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宝电器)状告原总经理龚伟泉损坏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即(2017)粤0606民初11839号案,在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开庭。不过,双方各执一词,在原总经理龚伟泉是否损坏康宝电器公司利益这事上,连法院都被难倒了,法院最终称如双方调解不成,该案将另做依法判决,择日宣判。

 

据运营商世界了解,龚伟泉自1994年至2016年12月31日一直在康宝工作,担任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康宝创始人、董事长罗小甲都曾指定其为企业“接班人”。

值得一提的是,罗小甲和龚伟泉并未出现在庭审现场,双方诉讼代理人就龚伟泉“是否侵占公司利益进行了辩论,争执的焦点主要集中于:“财务管理制度与支付审批流程”是否构成龚伟泉擅用职权、侵犯公司财产;另外是康宝电器对龚伟泉参加的“培训”不认可。

康宝电器之所以将原总经理龚伟泉告上法庭,是因为被告龚伟泉擅用财务审批职权,指示公司有关人员填写汇款申请单,并由被告本人签字同意后,财务工作人员分别于2014年10月21日及2015年8月20日,将49 .8万元及5万元汇款给北京国合智远咨询有限公司,用于支付被告本人培训服务费用,损坏了康宝电器的公司利益。

而有趣的是,康宝电器现场提交了两份“财务制度”,并称原告一直存在严格的财务制度。

龚伟泉的代理律师对康宝提出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提出质疑,称龚伟泉在2016年企业股改前并未见过发文版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且对于康宝公司出具的多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提出质疑,称假如该财务管理制度真的存在,根据《资金、合同审批流程及签订权限表》中的规定,5万~50万元支出类,财务总监、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及董事长具有审批权限。但制度没有特别明确5万~50万元支出类的审批须多人同时审批才能支出。

龚伟泉代理律师同时认为,当时参与培训是为了提升个人管理能力,对公司发展有利。

事实上,康宝电器在业内也算是小有名气的企业,康宝电器创始人罗小甲与龚伟泉对企业经营权的明争暗斗也公诸于世。

近来,康宝一直谋划整体上市,龚泉伟如果成功通过参股收购成为第一大股东,将会真正控股整个公司的资产。罗小甲日前也曾公开讲述,在七八年前,龚泉伟就开始偷偷对康宝下属的部分OEM厂家、经销商进行参股、收购。

如此看来,为康宝电器贡献了23年的龚泉伟已经离职,换来罗小甲重掌经营大权,而培训费的纠纷算是康宝电器对龚伟泉一刀两断的秋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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