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欲起诉对手侵权 却被指自家才是“霸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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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世界网 江雅曼/文

因为微博“版权条款”事件引发的波澜,互联网用户们对于版权归属的正是嗅觉灵敏。然而快手近期的一件诉讼,却让细心网友发现,快手的用户协议条款的“霸道程度”让同行相形见绌!

9月23日海淀法院通报,该院受理一起快手公司对某app的侵权诉讼。由于该APP上传了快手网红的视频,而快手以平台拥有独家版权为由,要求对方删除相关视频并索赔。而在法院公告中,也附上了原告方快手提供的服务协议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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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用户协议规定中明确指出,只要在上传至快手的作品,全网仅有快手能使用!并随着不断起底快手用户协议,越来越多的“霸王规则”被网友发现:远不是传播权,用户协议中规定作品自发布时起,全部知识产权及相关利益转让给快手。除非获得快手许可,连用户将自己都无权再上传至其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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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利买断还不满足,有网友发现在“监管及责任承担”一项中,快手甚至强调所有由用户内容造成损失的,将由用户承担相关法律,并由用户承担赔偿快手的损失。网友笑称,赚钱归快手,出事用户背锅。快手对待平台原创用户可真不是“亲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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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随着议论逐渐火热,快手官博当日发布公告称,平台只是前期发展研究不够完善,将上线新版协议。

而运营商世界网记者也发现,快手APP的现有用户注册协议也已火速修改。新版协议中知识产权仍归用户,平台原要求的“独家”使用权也变为“非独家”。

只是两版协议,关键内容还互相矛盾,按照原“霸道”协议提出的侵权诉讼又该怎么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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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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