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垄断与治理研讨会召开 为何偏偏选中阿里巴巴作案例?

运营商世界网  董佳尧/文

8月23日,由互联网实验室主办的“网络平台垄断与治理系列研讨会之电商平台”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与会的一众行业专家学者,围绕电商网络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界定与治理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与学术探讨。

互联网实验室高级分析师严峰曾在研究报告中表示:“现如今,互联网行业竞争激烈的直接表现就是不正当竞争现象频发。鉴于商业的逐利性以及行业整体制度仍不完善等原因,近年来我国互联网行业的不规范竞争现象时有出现。从团购大战时的“百团大战”到360与腾讯的“3Q大战”,再到360与百度的“搜索大战”以及腾讯与阿里的“即时通讯产品封杀战”、“滴滴快的补贴战”等等,都出现了各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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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为何要在这众多企业中,选择阿里巴巴作为主要典型案例,严峰解释到其中有四个主要原因:

第一,从研讨会主题来看,此次研讨会是聚焦电子商务领域的超级网络平台不正当竞争、以及治理的问题

第二,根据阿里公布的2017财年第四季度财报及全年业绩显示,阿里巴巴的年度活跃买家增至4.54亿,移动端月度活跃用户高达5.07亿,在阿里巴巴巨大的规模体量下,阿里延续高速增长。其庞大的体量、影响力广、和可持续发展力均符合超级网络平台定义的标准。

第三,抓住研究重点,主要矛盾点和矛盾主要方面,阿里巴巴具有典型性。尤其是今年6.18期间,网购大促时电商平台要求商家“二选一”的现象不断发酵争议尤甚。

第四,正因为阿里巴巴所处地位是重量级选手,因此天猫让商家“二选一”的政策是否嫌疑不正当竞争行为、或是否已经涉及到垄断,进行探讨。

针对此问题,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于左教授明确表态认为,阿里巴巴在中国大陆网络零售市场中的二选一、独家协议、屏蔽第三方支付工具、广告位竞价排名、移动端滥用搜索服务等行为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杨培芳也认为,阿里巴巴提出的要做国家企业的口号有悖于“开放共享、扁平关联、协同互利”的互联网精神,企业的市场垄断只要危害了消费者利益或者是危害了公平竞争就一定要反。

而在此之前,也有行业专家人士认为“我们发展互联网,本质上不是发展企业,不是为了造首富,真正的目的应该是造福民众和国家。而阿里巴巴让“二选一”这样的情况下,消费者和商家都是真正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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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网络平台治理 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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