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天猫让商家“二选一”:厂商被胁迫程度加重

运营商世界网 董佳尧/文

日前,由互联网实验室主办的“网络平台垄断与治理系列研讨会之电商平台”的召开,将行业目光的聚焦点再一次拉回到了天猫逼迫商家“二选一”的身上。虽然此次会议规模相对较小,但研讨的议题却严肃、重要,参会嘉宾均是国内外反垄断、互联网治理、电子商务领域的专家学者、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律师、互联网企业代表,其专业性、权威性不言而喻。

针对天猫逼迫商家“二选一”这种现象所带来的问题,众多行业专家又是如何剖析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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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已经成为超级网络平台

来自天猫平台一名商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2013年开始,天猫就要求商家在‘双11’时‘二选一’,但今年‘618’时力度前所未有的大。”

互联网实验室高级分析师严峰,在分享他对电商领域不规范竞争行为的研究时指出,中国电子商务中心的研究数据显示,2016年阿里巴巴在B2B平台的占比已经达到43%;网络零售中其淘宝和天猫平台的比例已经达到57.7%;在跨界电商领域,天猫和淘宝的合计占比达到42.7%。

截止8月22日,阿里巴巴的市值达到4390亿美元。目前阿里巴巴年活跃用户达到了4.54亿,占中国网名数量的62%;移动端的月度活跃度高达5.07亿。这些成绩成为阿里在中国互联网企业前100强中的排名第二位的资本。

“再加上阿里巴巴的扩张趋势等等考虑因素,阿里在中国电商领域占据市场支配地位,是国内名副其实的超级网络平台,正因如此阿里才有了滥用市场支配的权利”严峰如是表示。

电商平台“二选一”酿成百弊丛生

有分析人士明确指出,对于企业来说,竞争本身是一件好事,往上端刺激产业进步,往下端更好地服务消费者,中间通过竞争锻炼平台的能力。但是,通过垄断优势胁迫上游商家做出排他性的选择来稳定自己的竞争优势,最终结果只会恶化商业环境,损人也不见得能利己。

在演讲中,首先严峰将天猫逼商家“二选一”政策的升级过程进行了阐述,他表示:“由起初的电商平台网购促销6.18、8.18等节点,过渡到了常年性的发展,其影响面不断扩大;由从前的书面、邮件通知的方式通知商家,现在采用电话、暗示的方式让商家进行选择,加强了隐蔽性,但只让商家选择阿里平台却对其的胁迫程度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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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状,严峰将阿里巴巴不正当竞争行为所带来的问题分为四大方面:第一,腐蚀行业生态健康,其频繁进行的“二选一”打击同行,损害商家利益;第二是利用平台把控数据,降低消费者对购物的体验,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就是对中国电商行业的发展造成内创和弱化国际竞争力。

第二大方面,扼杀中小企业的创新,通过不断诱导商家的恶性竞争破坏公平秩序,对网络经济造成破坏。

第三大方面则是,独占新经济福利,左右创业者的选边站,形成的新的垄断影响消费者权益,并且这种电商趋势绑架地方经济。

第四,对国家政治经济产生影响。

对此,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于左教授认为,阿里巴巴在中国大陆网络零售市场中的二选一、独家协议、屏蔽第三方支付工具、广告位竞价排名、移动端滥用搜索服务等行为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于左教授在谈到垄断的问题时强调,互联网企业的各种合谋、经营者集中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对中国的创新不利,对中国发展实体经济不利,对互联网+不利,而这恰恰是反垄断机构应当大力加强的执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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