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辽宁省分行时隔两个月再次被罚 行长龚青重视吗?

2025-08-11 16:34

运营商财经网 赵鑫雨/文

近日,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不到两个月又收到一份罚单,且还有两个部门的领导被警告,引发业内关注。

据金融监管局官网显示,交行辽宁省分行此次被罚涉及“未按规定实施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和管理”两项问题,被警告并罚款20.3万元。此外,因上述问题,该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副总经理吕昆、金融同业部总经理杨宏哲均被警告,杨宏哲还被罚款0.3万元。

与之前相比,交行辽宁省分行此次被罚的金额并不算多。在此前6月中旬,该省分行曾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网络安全管理、数据安全管理、信用信息采集及查询、客户身份识别等诸多问题,被罚款116万元。当时,该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王某禄还被罚了1.5万元。

上述两份罚单相差的时间尚不满两个月,虽然被罚金额相差较大,但对比发现都涉及到了该省公司个人金融业务部的领导,不知该省分行行长龚青对此怎么看?

据悉,龚青在2023年11月获批出任交行辽宁省分行的行长,在任时间尚不满两年。在龚青之前,该省分行的行长是项志红,早已调任河南省分行的行长了。

值得一提的是,龚青个人早年也曾被监管点名。在2022年11月,时任交行上海分行副行长的他,对任湖北省分行副行长时期发生的“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问题负有责任,被警告。

(责任编辑:赵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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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交行 龚青